一、服务对象:
在非国有单位、采用新的管理体制的国有单位、人事代理单位、无主管上级单位、社会中介组织、外省市驻陕办事机构等单位中工作并在县以上各级政府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实行了人事关系代理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中级职称评审条件
基本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能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努力工作,身体健康。
业务条件:
1、年限:
①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专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含15年,下同)并受聘担任助理级职务5年以上,单位考核合格,可申报中级职务任职资格;
②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专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并受聘担任助理级职务4年以上,单位考核合格,可申报中级职务任职资格;
③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并受聘担任助理级职务4年以上,单位考核合格,可申报中级职务任职资格;
④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单位考核合格,可申报中级职务任职资格。
2、论文:任现职期内独立或作为**作者公开发表过至少一篇本专业论文;
3、取得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符合外语免试条件的提供外语免试表;
4、取得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符合计算机免试条件的提供计算机免试表;
5、申报人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并取得规定学时。
三、中级职称评审上报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一份;《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表》一式二十份;
2、主管单位审核推荐函1份;(同时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汇总表》1份)
3、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公示证明1份;
4、申报人参加工作时的合格学历证书和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申报人现有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申报人《聘约》原件及复印件1份;
7、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8、申报人外语统考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免试证明材料;
9、申报人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免试证明材料;
10、继续教育培训证;
11、申报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12、申报人二寸近期红色背景证件照4张;(评审表贴3张,另交1张)
13、申报人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的论文或著作原件;
14、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1份;
15、委托函一份(档案不在陕西省人才中心代理的人员提供,由档案所在地出具并加盖公章,注明被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学历、工作单位、委托意向等信息)。
四、办理时限:
每年7月份下发文件,9-10月份上报材料,11月份组织评审会,次年2月份发证、材料归档或退还材料。
五、评审收费标准: 中级:200元/人
六、依据政策法规:依据当年评审文件
七、办理程序:
依据文件→获取表格→个人填表、工作单位审核盖章→上报材料→职称办初审(审查合格,打印缴费通知单;审查不合格,提供咨询服务,退回材料)→二楼个人代理大厅9号窗口交费→将缴费回单交回职称办→职称办复核申报材料→组织评审会→办理报批手续→办理证书→发证、材料归档或退还材料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工程师证书的专业:工民建工程师、建筑工程师、建筑设计工程师、建筑装饰工程师、建筑施工工程师、建筑管理工程师、建筑水电安装工程师、工民建安装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土木工程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师、测量工程师、结构工程师、暖通工程师、安全工程师、岩石工程工程师、土岩方工程师、工程测量工程师、市政工程工程师、园林建筑工程师、风景园林工程师、园艺工程师、园林工程师、园林绿化工程师、古建筑园林工程师、腐蚀与防护工程师、设备安装工程师、路桥工程师、路桥施工工程师、道路与桥梁工程师、隧道工程工程师、市政工程师、市政道路工程工程师、概预算工程师、电子信息工程师、电气工程师、电气工程工程师、电气设备工程师、电气自动化工程师、制冷与空调维护工程师、热能动力工程师、机电工程师、机电工程工程师、化工工程师、机械工程师、机械制造工程师、机械机电工程师、汽车维修工程师、水利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师、水电工程工程师、锅炉、窑炉、计算机技术。